《湖南省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日前印發,將以鞏固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成果為目標,力爭通過為期一年的專項整治,有效遏制建筑施工違法發包、轉包、違法分包以及掛靠等違法行為。
據悉,《方案》將以省屬、市屬企業為重點,強化企業自律,進一步健全監管長效機制,規范建筑市場秩序,營造良好的市場競爭氛圍,促進湖南省建筑業健康有序發展。整治范圍為湖南全省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(以下稱“建筑工程”)項目。按照《方案》安排,專項整治將重點檢查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等被投訴的項目、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項目、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被投訴的項目、自查自糾不到位的企業所參與建設的項目。對項目建設單位,將重點檢查是否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或個人,是否未履行法定發包程序,是否設置不合理的招投標條件,是否設置違反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強制性條款的規定,是否肢解發包等。對項目的施工總承包、專業承包(分包)、勞務企業,將重點檢查是否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,是否以聯營、合作、個人承包等形式或名義,直接或變相轉包、掛靠等。